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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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City小幫手
小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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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City小幫手

註冊時間: 2004-08-16
文章: 3443

發表發表於: 2023-05-19 17:28    文章主題: 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 引言回覆


在去年底被外媒CNN報導指出
台灣雖然以豐富的美食小吃、獨特的自然景觀與親切好客民情聞名
但是更令外國觀光客難忘.甚至卻步再訪的.卻是交通亂象...
的確!相較於地大物博的歐美國家.在地狹人稠的台灣街道上
尤其是車水馬龍的上下班時刻.公車、汽車、機車爭道的這番景象
大概是外國遊客不曾見過的台灣"奇景"之一.
因為駕照容易取得.因此家家戶戶幾乎都有一部以上的汽機車
而停車規劃並無法應付這些數量龐大的汽機車停放
以及道路設計不良、不合時宜的交通法規、駕駛素質低落、
用路人觀念不佳等問題加總下來.讓長期以來的交通亂象
演變為外國遊客眼中的"行人地獄".


為洗刷台灣為行人地獄這個惡名.內政部警政署在5月1日起
全國同步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
「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的執法重點項目
1.路口不停讓行人
2.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
3.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
4.取締道路障礙


在大執法上路第一週.全台取締違規數多達4萬餘件
開罰金額超過新台幣4,000萬元.執法成果可謂豐碩.
其中有許多駕駛在不夠瞭解而未遵守法規的情況下
受到開罰而大聲喊冤.因此警政署公開了兩大取締原則.


不停讓行人先行的取締認定原則
可分為路口無人指揮與有義交、導護志工指揮這兩類.
前者取締必須符合兩個條件.當車頭已進入行人穿越道(斑馬線)
以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就會被認定違規.
路口有義警、學校導護志工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時
如果駕駛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就會直接認定舉發.
因此在行人穿越行人穿越道實.汽機車都應「暫停」禮讓行人先行
若是車輛距離行人超過一個車道約3公尺以上.就可以盡速通過.

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以及道路障礙執法取締
這兩項則是較沒有曖昧模糊的認定原則
但取締違規件數較去年同期也是有明顯增加.

如果曾到訪過日本旅遊的遊客.肯定都有在沒有交通號誌的巷弄路口
受到汽車停下禮讓先行而感到難忘吧!
台灣長久以來的交通亂象.當然值得借鏡參考其他國家的交通來優化
但是台灣混雜的車流情況真的比起其他國家複雜太多了...
將行人與車輛通行時間錯開、人行道從路口向後退縮
以及更妥善的道路規劃與相關配套措施.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不是一昧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就能改善健康啊!!


撰稿 M.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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