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
發表人 |
內容 |
常勝軍
教 授 級

註冊時間: 2009-04-13 文章: 13142
|
發表於: 2020-04-04 04:14 文章主題: 3年過去了,請問結果判官死了沒?? |
|
|
_________________
感恩各位上人曾經與未來的分享和提醒 |
|
回頂端 |
|
 |
GOODMOTO
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註冊時間: 2014-05-12 文章: 121
|
發表於: 2020-04-04 10:05 文章主題: |
|
|
單依報導看
這種惡人先告狀.先告先贏真是可恥至極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只要事故發生受傷方都可依傷害罪(過失傷害)提告已刑逼民事(傷害乃公訴罪無法撤告)
這種的到法院因該依肇責在前.再來傷害在後判決才對
怎麼依傷害在前.肇責在後判決..........真TMD有腦袋的法官(都不用先判對錯.再來判傷害是否成立) |
|
回頂端 |
|
 |
ataidx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註冊時間: 2004-09-30 文章: 244
|
|
回頂端 |
|
 |
舒馬詔
神 的 領 域


註冊時間: 2006-12-10 文章: 6111
|
發表於: 2020-04-04 12:56 文章主題: |
|
|
GOODMOTO 寫到: |
單依報導看
這種惡人先告狀.先告先贏真是可恥至極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只要事故發生受傷方都可依傷害罪(過失傷害)提告已刑逼民事(傷害乃公訴罪無法撤告)
這種的到法院因該依肇責在前.再來傷害在後判決才對
怎麼依傷害在前.肇責在後判決..........真TMD有腦袋的法官(都不用先判對錯.再來判傷害是否成立) |
你有很多說錯的地方 |
|
回頂端 |
|
 |
電光小騎士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7-03-21 文章: 65973
|
發表於: 2020-04-04 13:52 文章主題: |
|
|
GOODMOTO 寫到: |
單依報導看
這種惡人先告狀.先告先贏真是可恥至極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只要事故發生受傷方都可依傷害罪(過失傷害)提告已刑逼民事(傷害乃公訴罪無法撤告)
這種的到法院因該依肇責在前.再來傷害在後判決才對
怎麼依傷害在前.肇責在後判決..........真TMD有腦袋的法官(都不用先判對錯.再來判傷害是否成立) |
 _________________ 反共是口號,為匪工作是無恥禽獸! |
|
回頂端 |
|
 |
GOODMOTO
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註冊時間: 2014-05-12 文章: 121
|
發表於: 2020-04-04 15:34 文章主題: |
|
|
你來說說看哪裡有可指教地方? |
|
回頂端 |
|
 |
GOODMOTO
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註冊時間: 2014-05-12 文章: 121
|
發表於: 2020-04-04 15:35 文章主題: |
|
|
電光小騎士 寫到: |
 |
口罩戴了沒?  |
|
回頂端 |
|
 |
舒馬詔
神 的 領 域


註冊時間: 2006-12-10 文章: 6111
|
發表於: 2020-04-04 22:35 文章主題: |
|
|
GOODMOTO 寫到: |
你來說說看哪裡有可指教地方? |
指教不敢,但要說清楚講明白要打太多字……
我直接建議你去找一本刑事訴訟法來讀就會知道了  |
|
回頂端 |
|
 |
GOODMOTO
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註冊時間: 2014-05-12 文章: 121
|
發表於: 2020-04-05 01:26 文章主題: |
|
|
舒馬詔 寫到: |
指教不敢,但要說清楚講明白要打太多字……
我直接建議你去找一本刑事訴訟法來讀就會知道了  |
為什麼要打自己臉呢前輩  |
|
回頂端 |
|
 |
舒馬詔
神 的 領 域


註冊時間: 2006-12-10 文章: 6111
|
發表於: 2020-04-05 02:15 文章主題: |
|
|
GOODMOTO 寫到: |
為什麼要打自己臉呢前輩  |
你到底在說什麼?
算了!!反正我也不懂你們這種根本不懂又愛自以為絕對的到底在想什麼
從一則片面報導的新聞就自我臆測下絕對結論的人...你的思想能多周全 |
|
回頂端 |
|
 |
GOODMOTO
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註冊時間: 2014-05-12 文章: 121
|
發表於: 2020-04-05 02:56 文章主題: |
|
|
舒馬詔 寫到: |
你到底在說什麼?
算了!!反正我也不懂你們這種根本不懂又愛自以為絕對的到底在想什麼
從一則片面報導的新聞就自我臆測下絕對結論的人...你的思想能多周全 |
指點別人說錯在先
別人請你指教
而又自己無法說出個所以然來,
你其實只是在哈囉?  |
|
回頂端 |
|
 |
舒馬詔
神 的 領 域


註冊時間: 2006-12-10 文章: 6111
|
發表於: 2020-04-05 03:32 文章主題: |
|
|
GOODMOTO 寫到: |
指點別人說錯在先
別人請你指教
而又自己無法說出個所以然來,
你其實只是在哈囉?  |
唉~我如果不知個所以然會知道你說錯?
而且我已經告訴你答案去哪裡找了!
其實是你在哈囉? |
|
回頂端 |
|
 |
GOODMOTO
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註冊時間: 2014-05-12 文章: 121
|
發表於: 2020-04-05 08:17 文章主題: |
|
|
舒馬詔 寫到: |
唉~我如果不知個所以然會知道你說錯?
而且我已經告訴你答案去哪裡找了!
其實是你在哈囉? |
你知道所以然?還是你只是知道叫別人去找答案?
還是只會回我只知道你錯了?寶寶懂?但寶寶說不出口?
前輩繼然要留言人家說錯,就拿出良感點回覆晚輩
不要那邊有回跟沒回一樣,
歡迎約騎車比較有樂趣點,就這樣。 |
|
回頂端 |
|
 |
神風小黑貓 黑貓 2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註冊時間: 2012-09-17 文章: 433 居住地: 重車論壇交誼廳
|
發表於: 2020-08-23 02:12 文章主題: |
|
|
GOODMOTO 寫到: |
單依報導看
這種惡人先告狀.先告先贏真是可恥至極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只要事故發生受傷方都可依傷害罪(過失傷害)提告已刑逼民事(傷害乃公訴罪無法撤告)
這種的到法院因該依肇責在前.再來傷害在後判決才對
怎麼依傷害在前.肇責在後判決..........真TMD有腦袋的法官(都不用先判對錯.再來判傷害是否成立) |
一、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之罪,也是法律俗稱的不告不理,過失致死則是非告訴乃論。
二、公訴是刑事訴訟的一個程序,另外一個是自訴,例如:被害人與派出所或偵查隊提出告訴,然後檢察官在偵查以後,如果覺得被告有犯罪嫌疑,則是提起公訴,然後在第一審的地方法院審判,如果是過失致死,則是被害人的家屬,或其他有告訴權的人,無論是否有提出告訴,派出所或偵查隊與地方法院檢察署,也必須開始偵查,這個是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的差異,另外自訴就是沒有經過派出所或偵查隊與檢察官的程序,直接與第一審的地方法院提起自訴,因為自訴人也是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過也由於沒有經過檢察官的偵查,所以也必須委任律師,這個是公訴與自訴的差別。
三、無論告訴人是否與有過失,在刑事訴訟,包括民事訴訟也是一樣,其實是不會影響告訴人的告訴權,除非是經過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成立的調解,並且移送地方法院核定的案件,除外。不過法官在量刑的時候,多多少少還是有審著被害人的與有過失,與法院量刑平台的資訊或建議,所以也不會有先告先贏的狀況,相對,如果被告有過失,也不會因為告訴人與有過失,反而被告沒有刑事責任,甚至不會論罪科刑的事情。 |
|
回頂端 |
|
 |
就是那個光 龜速小飛俠 無 極 領 域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12339 居住地: 淪落異星的火星人
|
發表於: 2020-08-23 04:49 文章主題: |
|
|
GOODMOTO 寫到: |
單依報導看
這種惡人先告狀.先告先贏真是可恥至極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只要事故發生受傷方都可依傷害罪(過失傷害)提告已刑逼民事(傷害乃公訴罪無法撤告)
這種的到法院因該依肇責在前.再來傷害在後判決才對
怎麼依傷害在前.肇責在後判決..........真TMD有腦袋的法官(都不用先判對錯.再來判傷害是否成立) |
首先屬不屬於告訴乃論
其實上面圖片中【非告訴乃論(俗稱公訴罪)】這附註我是認為容易造成別人誤解,兩個是法律不同的東西,因為造成的效果差不多而被歸類在一起,卻常讓人誤會公訴罪只有非告訴乃論(當然檢察官不會沒事針對告訴乃論案件進行調查,除了政治辦案濫用國家公權力)
看影片資訊人沒致死,又說出過失傷害,所以屬於告訴乃論...其實到此就幾乎沒公訴什麼事了
不過一般大眾針對公訴罪撤告到底行不行有詳細說明可供參考
有關公訴罪是否可撤回告訴....
轉自生活法律法蘭克的部落格
希望 GOODMOTO 您能滿意  _________________
 |
|
回頂端 |
|
 |
|